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交大思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 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9:15至2021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3层306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1,88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9.68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51,848,9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64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9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0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6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42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4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51,8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9%;
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277%;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2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51,8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9%;
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277%;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2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51,8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9%;
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277%;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2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51,8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9%;
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277%;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2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51,8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9%;
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277%;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2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51,8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9%;
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277%;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2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51,8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9%;
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277%;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2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 、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6,461,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4322%;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567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0.8277%;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2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3、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邱宽民先生、徐迅先生、赵胜凯先生、张民先生、
李伟先生、任新国先生、寇永砺先生、童欣女士、孟冬梅女士、徐红梅女士为本
提案事项关联人,回避表决。该提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 、 表决 情 况: 同 意 45,672,900 股, 占 出席 会议 非 关联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9193%;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5,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的88.5510 % ; 反 对 3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1.44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关联股东赵明先生、王永和先生、王耀辉先生为本提案事项
关联人,回避表决。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邱宽民、徐迅、李伟、张民、赵
胜凯、赵会兵、何青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邱宽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7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7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6,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723%。
     邱宽民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徐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徐迅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李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张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张民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赵胜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赵胜凯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选举赵会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赵会兵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7、选举何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何青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向东、李晓东、许文龙、毕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会议经过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向东、李晓东、
许文龙、毕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根据相
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的时间累计不能超过6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向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向东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李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李晓东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许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许文龙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4、选举毕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毕克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明、王永和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赵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赵明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王永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1,84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99.9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6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80%。
    王永和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振武、林海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