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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思诺: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暂缓实
施“西安分部项目”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2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1,73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3,531,246.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32,860,000.00 元。
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天健验〔2020〕1-122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
验确认。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总投资额     投资额
     列控产品升级及                           京昌经信委备
 1                    28,335.00   28,335.00                    201911011400000209
     实验室建设项目                           〔2019〕12 号
     列控产品及配套
                                              黄经开投资备字   黄环表〔2019〕032
 2   设备生产基地项   16,528.00   16,528.00
                                                〔2019〕2 号           号
     目
     公司信息化及运
                                              京昌经信委备
 3   维服务体系建设    4,263.00    4,263.00                    201911011400000210
                                              〔2019〕11 号
     项目
 4   西安分部项目      4,160.00    4,160.00         -                  -
        合计          53,286.00   53,286.00         -                  -

     三、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以及暂缓原因
     (一)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暂缓实施的项目为“西安分部项目”,西安分部项目为计划购买场地,
主要用于西安既有人员及未来新增人员研发办公需求。募投项目计划实施后,进
一步加强与西安合作厂商的业务合作,就地引进人才组织实施配套的研发工作,
同时支持公司西北地区运维服务体系建设。
     西安分部项目总投资为 4,160.00 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4,16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 0 万元。
     (二)募投项目的暂缓的原因
     由于近年来西安房价波动较大,导致投入西安分部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规模
与预期有着一定的差距,目前尚未找到合适的房产,同时,西安分公司目前通过
租赁办公场地满足了公司的研发需求,购买房产建设西安分部项目并非紧急事项。
因此,公司管理层紧密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并基于谨慎性
原则,在未取得项目建设合适房产、未达到项目建设最优条件前,暂缓实施该募
投项目。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
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西安分部项
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研发实力的竞争和人才团队的竞争。
高端研发管理和技术人才资源是公司稀缺的、最具价值的资本。鉴于西安分公司
业务规模的增长以及西安分公司员工团队的持续扩大,公司需要新增办公场地,
公司从长远发展和办公场所稳定性考虑,拟购置自有产权的办公场所作为西安分
部。公司西安分部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性,有利于高水平拔
尖人才、科技骨干的引进和培养,提升公司业务开展的软、硬件环境,充分发挥
公司的业务、技术、人才优势,也有利于降低公司因租赁产生的费用。西安分部
项目的实施既是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西安分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组织、人员基础
    西安分公司成立于 2009 年,主要从事列控系统关键设备软件的研发,经过
多年的发展,西安分公司汇集了行业优秀研发、管理人才,西安分公司的组织与
人员基础,有利于西安分部项目快速落地。
    2、区位条件优良
    西安分部项目位于西安,为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科研、
教育基地,拥有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多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区位
条件优良,西安分部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扩充研发人员,引进行业高端人才,打造
一支优秀的研发创新团队。
    (三)“西安分部项目”的预计收益
    “西安分部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五、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综上分析,公司认为“西安分部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截止目前,
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认为目前
尚不是该募投项目投入的最佳时机。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
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
    六、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西安分部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战略发
展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
响,未对募投项目产生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
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
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七、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暂缓部分募投
项目建设。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西安分部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
该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是
根据项目当前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表示一
致同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交大思诺暂缓实施“西安分部项目”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是根据项目
当前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4、
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