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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思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7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司与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交大思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表示一致同意。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表示一
致同意。
独立董事:向东、李晓东、许文龙、毕克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