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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4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司与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示一致同意。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
的相关规定,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
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
保情况。




                                   独立董事:向东、李晓东、许文龙、毕克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