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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思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文龙)2022-03-31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许文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
极参加 2021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作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2021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董事会 11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任职期间全部董事会会议
(现场或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1 年度本人列席 2 次股东大
会。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1 年度,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着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审核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决策
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必要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
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序   日期      会议     事前认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

号                      可意见                                    立意见

                                                                  的类型
1   2021 年   第二届董 无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同意

    1 月 14   事会第十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日        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同意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1 年   第二届董 无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同意

    1 月 18   事会第十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日        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同意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   第二届董 无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同意
    2月3日                                       见
              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

4   2021 年   第二届董 关于续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同意
                       聘公司                      见
    4 月 22   事会第二 2021 年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日        十一次会 度审计                 的独立意见
                       机构的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      同意
              议       事前认                    意见
                       可意见    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同意
                                            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同意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同意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      同意
                                                 意见
5   2021 年   第三届董 关于对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以及其      同意
                       外投资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 月 21   事会第一 收购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      同意
     日         次会议     产暨关                   见
                           联交易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的事前                   意见
                           认可意
                           见
6    2021 年    第三届董 无         关于聘任赵胜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   同意
                                                  立意见
     6月8日     事会第二            关于聘任陈锋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   同意
                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聘任赵洪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聘任张一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聘任刘星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   同意
                                                  立意见
7    2021 年    第三届董 无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同意
                                                  立意见
     7 月 26    事会第三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   同意
     日         次会议                        缓实施的独立意见

8    2021 年    第三届董 无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8 月 20    事会第四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日         次会议                        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   同意
                                                    意见
9    2021 年    第三届董 关于对      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外捐赠
     9 月 10    事会第五 暨关联

     日         次会议   交易的
                         事前认
                         可意见
10   2021 年    第三届董 无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同意
                                                  立意见
     12 月 30   事会第七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   同意
     日         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2、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根据公司发展
的需要,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
出建议,保证了公司未来运营的人才需求。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了 4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分别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等相关事项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
2021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人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2022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许文龙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