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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思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3-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思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思诺信安科技有限公司、黄骅市交大思诺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控制、公司业务流程层面控
制。
       公司层面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
任。公司业务流程层面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资金管理、存货管理、研发管理、
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合同管理、对子公司的控制、财务报告与信
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1、公司层面控制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严格规范运作,持续完善


                                     1
治理结构的理念,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
制衡机制。
    (2)发展战略
    公司将抓住未来轨道交通信号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围绕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紧密把握列车行车安全需求,充分发挥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机车信号、应答器系统
等列控系统关键设备方面积累的成熟经验和技术优势,在 ATP 列控系统、大数据
方向进行业务拓展,实现基于列控系统关键设备的多元化产业链的延伸,壮大企
业规模,力争将公司建设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列控系统集成商。
    (3)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也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秉承“以客户
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求真务实、关注细节、追求卓越和创新,勤学缜思、诚
信守诺、开放、沟通、包容、合作”的企业发展理念,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
需要,科学地划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的控制措施
有效执行。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
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
用。企业员工能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
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社会责任和义务。在经营活动中,
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公司业务流程层面控制
    (1)资金管理
    公司全面梳理了资金活动的业务流程,科学设置了组织机构和相关岗位,严
格管理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印章等关键事项,明确资金活动各个环节的职责
权限和岗位分离等要求,对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切实保护公司的
资金安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上措施有效防范了货币资金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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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财务部在明确资金活动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等要求,对资金的使
用有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的基础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存货管理
    公司通过制定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处置、清
查盘点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
    (3)研发管理
    公司主营业务为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关键设备的研发、集成、销售及技术支持,
是该领域内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工作,根
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拓的要求,强化了研发立项与审批、方案设计、研
发过程管理、研发人员管理、研发成果开发及保护的全过程管理。公司及相关人

员参与了《TB/T3484-2017 列控系统应答器应用原则》、《TB/T3485-2017 应

答器传输系统技术条件》等行业标准的起草和制定。同时将研发产品加快应用于
生产,强调效益转化。
    (4)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对销售计划制定、客户开发、业务谈判与销售合同管理、发货等多个环
节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司有效地开拓市场,并以合理的价格和费用为客户提
供服务。
    (5)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方面的制度,在采购部及采购人员的各项职能、供应商
评价办法、物料采购流程、应付账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并对物
料采购价格进行多方面的监督,确保达到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
有效控制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目的。
    (6)合同管理
    公司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的谈判、合同的审核与签订、合同的履行与结算、
合同的补充与变更、合同的解除与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控制程序及
活动。公司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授权体系,根据合同属性明确各归属管理部门,针
对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
    (7)对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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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
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全面管控,明确其职责权限。依据公司
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将各子公司运营和管理纳入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督促各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
    (8)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了财务报告编制、
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的业务流程,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
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合理
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财务报告合规、合法,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和事宜编制披露报告,披露的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严格按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保密工作。
    (9)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公司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用途的变更需执行严格的
申请与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并在定期报告中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及时予以披露,以此保护投资者利益。
    (10)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
相应的审议程序。同时也制定并完善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股东大会、
董事会在资产收购出售、对外投资、委托理财等事项的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公
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
重投资效益。
    (11)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引进。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人力资源流程,
对员工的招聘、入职、培训、离职、社保等管理进行了规定。公司根据员工的不


                                   4
同岗位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和薪酬标准,并严格执行。目前,随着公司产品线的延
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也进一步完善了人才招聘录用机制、培训体系、薪酬
激励机制,稳定企业核心员工,保证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的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
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确定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所使用基
准以持续经营业务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作为基数。
       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
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影响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影响金额<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的 1%≤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的 1%                <营业收入的 2%           的 2%
 资产总额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影响金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

                                        5
             的 0.5%              额<资产总额的 1%          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
    ②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
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未建立基本的财务核算体系,无法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及时和准确。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建立规范约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财务人员配备数量和基本素质不能满足需要;
    ④重要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影响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影响金额<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的 1%≤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的 1%                营业收入的 2%               的 2%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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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③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④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匹配发展战略、结合业务流
程的变化,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断优化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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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方法论,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审阅了公司内控相关制度,对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
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查阅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等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查阅了公司
董事会出具的《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交大思诺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北京交大
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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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风来             赵   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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