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思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3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司与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公
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
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表示一致同意。
独立董事:向东、李晓东、许文龙、毕克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