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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兰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31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条款号                      原条款                                          修订后
                                                                  新增: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1     第十一条   -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第二十八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
 2
       条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外。......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3     第四十条
                  ...... ( 十 五 ) 审 议 批 准 股 权 激 励 计   ......(十五)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
                  划;......                                      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一
 4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四)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
       条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担
                  的任何担保;…                                  保;......
                                                                  新增加粗内容: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
       第五十六                                                   知包括以下内容:
 5                -
       条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及表决程序。......
       第七十九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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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第八十一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7                                                      法、有效的前提下,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条         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
                                                       提供便利。
                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六)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十六)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第一百○
8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九条
                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事项;......                            对外捐赠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第一百一   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    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
9
     十一条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报股东大会批准。......                  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新增: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章程错误!未
                                                        找到引用源。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第一百二
10              -                                       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十九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
                                                        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新增: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
     第一百三
                                                        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
11   十九条之   -
                                                        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
     一
                                                        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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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条     完整。                                 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新增至:第一百九十八条 释义
                原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一百九                                           ……(四)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3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十八条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事会秘书。
                                                        会秘书。
                                                新增:第二百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本章
                                                程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
14   第二百条   -
                                                定发生冲突,则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
     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