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建国2022-04-27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建国)
本人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
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情
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
任期内召 任期内召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开董事会 开股东大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议
5 4 1 0 否 2 2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亲自出席 4 次董事会
及 2 次股东大会,委托出席 1 次董事会,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
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
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
公司发生的购买资产、改聘年报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
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
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
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独
同意
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29 日 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的议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2021 年 11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日 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1 年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本人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起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1 年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不定期到访公司,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
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与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本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的履职情况,2022 年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建国
2022 年 4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2021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