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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域旅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九)2020-07-2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二〇一九年九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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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1、33、36、3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31,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8610) 5957 2288 传真/Fax:(86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致: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
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
规则第 12 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有关规定,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
称“《律师工作报告》”)等文件;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一)》”);于 2018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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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二)》”);
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三)》”);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
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四)》(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四)》”);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出具
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五)》”);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六)》”);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
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七)》(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七)》”);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出具了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八)》”)。


    鉴于,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

人最近三年及一期(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556 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

计报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是否继续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条

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并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披露的内容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补充。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法律意见书(三)》、《法律意见书(四)》、

《法律意见书(五)》、《法律意见书(六)》、《法律意见书(七)》和《法律

意见书(八)》的补充,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本所律师在《法律

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法律意见书(三)》、《法律意见书(四)》、《法律意见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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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六)》、《法律意见书(七)》和《法律意见书(八)》中声明

的事项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含义均与《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法律意见书(三)》、《法律意见书(四)》、《法律意见书(五)》、《法

律意见书(六)》、《法律意见书(七)》和《法律意见书(八)》中使用的简

称含义一致。

    本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已依照法定程序获得发行人 2017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并依法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事宜。

   因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的期限即将届满,发行人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

授权期限的议案》,将首发上市相关议案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发上市

相关事项的授权期限均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已获得发行人内部有效的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本次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票于深交所

挂牌交易尚待深交所审核同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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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根据发行人目前持有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8 年 8 月 8 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22367867J),发行人的基本情
况如下:

     项目                                      内容

      名称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 229 号

   法定代表人                                  吴科年

    注册资本                              11,625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01 年 1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01 年 1 月 18 日至长期
                餐饮、班车客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旅游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旅
                游工艺美术品的销售;电瓶车经营;讲解服务;客运索道经营;观光
    经营范围      车经营;广告业务经营,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房屋租赁;便利店零
                售;食品、农副产品、纺织品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属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上市。经逐条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证券法》及《公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核查,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负责制的经
营管理层,具有完善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
会秘书制度。发行人还根据市场、经营环境的需要设置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
构。发行人已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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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 2016 年、
2017 年、2018 年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承诺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
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
条第一款(三)项、第五十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

    4.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505 号《验资报告》、
发行人的发行方案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为 11,625 万股,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 3,875 万股,不少于发行人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
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由具有保荐资格的国
金证券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符合《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的发行方案并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股份为同一
类别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同股同权,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创业板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经核查,发行人自 2001 年 1 月 18 日设立起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根据《审计报告》,按合并报表计算,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3,740.04 万元、4,509.23 万元、5,098.96 万

元和 353.26 万元,前述净利润按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并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因此,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

利润累计超过 1,000 万元。

    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36,323.40 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不少于 2,000 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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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

   以上符合《创业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按规定进行了验资,并已办理工商登记手

续,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创业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

   3.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通过对景区景点的开发,为游客

提供旅游服务,主要包括旅游客运、高山索道观光、游船观光、温泉酒店、旅行

社等服务。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旅游服务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符合

《创业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4.发行人最近两年一直从事旅游服务业,未发生过变更;发行人最近两年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创业

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所有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

合《创业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6.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发行人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

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

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

等股东权利。

   以上符合《创业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7.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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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创业板管理办

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8.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情况

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控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558 号),符合《创

业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9.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具备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以上符合《创业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0.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

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

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以上符合《创业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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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设立事宜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其丧失业务、

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性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和完整的业务体系

的情形。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现有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新天国际持有的发行

人 38,559,663 股股份已全部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诉新天国际 4,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债务纠纷

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以(2018)京 03 执保 248 号,

司法冻结新天国际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7,99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48%),冻结

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止。

    (2)国家开发银行诉新天国际等 3 被告 10,3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债务纠纷

一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以(2018)新 01 执保 188

号,司法冻结新天国际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564,16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69%),

并轮候冻结其余 17,995,500 股股份,冻结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止。

    (3)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新天国际、新光控股等 10 被告 16,445 万

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债务纠纷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


                                   3-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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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8)沪 01 民初 1377 号,轮候冻结新天国际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8,559,663

股,冻结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止。

    (4)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北路支行诉新天国际、新光控股等 3 被

告 5,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债务纠纷一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以(2019)浙 07 执保 10 号,轮候冻结新天国际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8,559,663 股,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止。

    (5)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9)浙 07 执保 26 号司法文书,轮候

冻结新天国际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8,559,663 股,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起

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止。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部分经营证照续期情况及价

格批复变更情况如下:

    1.发行人所有的位于天山天池马牙山景区的客运索道已于 2019 年 4 月经国家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下次检验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2.五彩湾温泉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取得吉木萨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公

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编号为新卫证字(2019)第 652327-41 号,许可范围为宾馆,

有效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3.天池演艺于 2019 年 9 月 7 日取得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核发的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编号为 652302110001,经营范围为舞蹈,器乐,有效期

自 2019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经取得其经营所需的必要资质,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实际从事的业务和经营方式与其所持《营业执照》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3-3-1-10-10
                                                                              法律意见书


          (三)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四)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

       投资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五)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经营,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工商行

       政管理局、地税主管部门、国税主管部门、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景区管委会、旅

       游管理部门、景区服务收费管理部门等)出具的报告期内合规经营,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或说明。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法律障碍。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情况变化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1)天池控股控制的企业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天池控股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自来水供应;集中供热。排
                                                         水运行管理;污水处理;供
                                                         排水采暖工程安装、维修及
                                                         配件制作;供排水设施设计、
                                                         安装、维修;车辆、机械及
                                                         房屋租赁;城市道路规划建
         新疆天池城
                                                         设养护;水泥预制件、道砖   天池控股
 1     建开发有限责   4,981 万元    91652302757670145R
                                                         生产、铺设管理;市区园林 持股 100%
           任公司
                                                         绿化设计管理;花卉培育销
                                                         售;园林植保服务及水电设
                                                         施维护管理;市区环境卫生
                                                         管理、清运管理;土石方挖
                                                         掘;建材五金、仪器仪表、
                                                             供排水采暖设备销售
                                                         景区景点管理服务;旅游文
                                                         化项目规划、建设、策划;
                                                         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旅游资
        天池文化投                                                                  天池控股
 2                    14,500 万元   91652302576209069A   源保护开发项目;生态资源
            资                                                                      持股 100%
                                                         保护项目;资本投资项目;
                                                         天燃气管道租赁;广告位出
                                                                     租


                                          3-3-1-10-11
                                                                           法律意见书

                                                      国内劳务派遣;城市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建
                                                      设及运营管理;市政公用工
                                                      程;电子系统与建筑智能化
                                                      工程;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
      阜康市安信
                   71,614.4 万                        装;机电设备安装;电子工   天池控股
3   劳务派遣有限                 91652302697802109C
                       元                             业环境工程;计算机信息系 持股 100%
        公司
                                                      统集成服务;施工劳务分包;
                                                      机电设备维修;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物业
                                                      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与养护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工
                                                      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其
                                                      他企业管理服务;普通货物
                                                      仓储;基础设施项目管理;
                                                      建材、包装材料、金属材料
                                                      销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
                                                      设;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
                                                      利建设;电力工程;机电设
                                                      备安装;消防设施工程;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
      阜康市宏达                                      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
                                                                                 天池控股
4   工程建设有限   5,000 万元    91652302MA775PUH11   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
                                                                                 持股 100%
        公司                                          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
                                                      能化工程;机电设备维修;
                                                      园林绿化工程与养护;清洁
                                                      服务;建筑幕墙工程;古建
                                                      筑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
                                                      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清扫、收集、运输、处置;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再生资源回
                                                      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
                                                              险货物运输
                                                      公共设施管理;物业管理;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
                                                      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
                                                      租赁;旅游资源开发;旅游
      阜康市海通                                      纪念品的代理与销售;机票
                   65003.2 万                                                    天池控股
5   市政服务有限                 91652302MA775PUE7G   代理;汽车租赁;旅游专车
                      元                                                         持股 100%
        公司                                          客运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科教文卫设施建设、环境设
                                                      施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乡建
                                                      设项目管理;生态恢复及管


                                       3-3-1-10-12
                                                                            法律意见书

                                                        理;人工造林管护;造林绿
                                                        化工程设计、施工;苗木、
                                                        花卉种植、销售;林副产品
                                                        生产、加工、销售;林业技
                                                        术开发;农作物、油料作物、
                                                        蔬菜、水果、中药材种植;
                                                        林木育种和育苗;造林和更
                                                        新;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产
                                                        品采集;牲畜饲养;水产养
                                                              殖;水产捕捞
                                                        物业管理;清洁服务;园林
                                                        景观工程;盆景、花卉出租;
                                                        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商务
                                                        信息咨询;建筑装饰工程;
                                                        销售:清洁用品、机电设备、
                                                        机械设备、日用品、办公用
                                                        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
                                                        电子产品;园林绿化养护;
                                                        公共设施管理;综合管廊建
                                                        设;城市及道路照明安装维
                                                        护;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水、
                                                        电、暖及下水管线安装维修;
                                                        消防设施安装维护;钢结构
         阜康市博格                                     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   天池文化
 6     达物业管理有   500 万元     91652302MA777B2C53   工程;农田水利建设;环保   投资持股
           限公司                                       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100%
                                                        其他企业管理服务;普通货
                                                        物仓储;基础设施项目管理;
                                                        建材、包装材料、金属材料
                                                        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公路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水力发电;房屋租
                                                        赁;停车场服务;城市垃圾
                                                        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
                                                        处理;环卫项目投资建设;
                                                        环卫产品开发;污水处理项
                                                        目投资及运营;家政服务;
                                                        餐饮服务;城市配送服务;
                                                        房屋拆迁服务(爆破除外)

          (2)新天国际控制的企业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天国际控制的境内企业如下: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碳氢化合物的勘探与生产;
       新疆中新资                                       进出口贸易。矿产资源开发、 新天国际
 1                    8,000 万元   91650100784694804A
       源有限公司                                       开采、冶炼的投资;社会经   持股 50%
                                                                  济咨询


                                         3-3-1-10-13
                                                                             法律意见书

      新疆中信新
                                                       矿业投资;矿产品的开发、     新天国际
2   天矿业有限公   5,000 万元    91652201682741745N
                                                             加工、销售             持股 100%
          司
                                                       商业投资,农业投资,教育
      新疆太阳城
                                                       投资,股权投资,园林绿化,   新天国际
3   建设开发投资   2,000 万元    91650105742236020U
                                                       机械设备租赁,有色金属的     持股 100%
      有限公司
                                                                 销售
                                                       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
                                                       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新疆新天天                                       (限分支经营);景区景点的
                                                                                    新天国际
4   池生态旅游开   21,000 万元    916523026636228558   开发建设;农业种植与服务;
                                                                                    持股 100%
    发有限公司                                         滑雪服务;国内广告业;广
                                                       告位招租;房屋、柜台租赁;
                                                       预包装食品零售;住宿服务
                                                       蕃茄酱、植物油、食糖的销
                                                       售;羊毛、棉短绒、机械设
      新疆新建国                                       备、钢材、服装、鞋、酒、
                                                                                    新天国际
5   际贸易有限责   1,000 万元    91650100718903567X    电梯的销售;边境小额贸易
                                                                                    持股 100%
        任公司                                         及其它一般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经营;棉花经营;证券
                                                         业、工业项目、农业投资
                                                       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
      上海渊奥实
                                                       房屋租赁,收费停车场,建     新天国际
6   业投资有限公   1,500 万元    91310115630464811A
                                                       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     持股 90%
          司
                                                             建筑机械销售
                                                       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机
                                                       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
                                                       燃料油(除危险品)、化工产
                                                       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
    上海荐新商                                         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塑   新天国际
7                  16,800 万元   91310114MA1GUB154L
    贸有限公司                                         制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   持股 100%
                                                       办公用品、五金交电、金属
                                                       材料、矿产品、金银制品、
                                                       化妆品、电子产品、纸制品、
                                                       煤炭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口业务
                                                                                    新疆中新
      北京市智融                                       投资咨询;技术推广服务;
                                                                                    资源有限
8   天信咨询有限    100 万元     91110105791623959W    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技术
                                                                                    公司持股
      责任公司                                                   培训
                                                                                      100%
                                                       机械设备、机电产品、轻工
                                                       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
                                                       品除外)、汽车配件、纸制品、 新疆新建
      新疆新哈国                                       塑料制品、建材、电线电缆、 国际贸易
9   际贸易有限公   100 万美元    91650100676310711Q    家用电器、数码电子产品、     有限责任
          司                                           通讯器材、计算机配件、五     公司持股
                                                       金交电、电工电料、卫生洁       50 %
                                                       具、水暖器材、日用百货、
                                                       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进出


                                       3-3-1-10-14
                                                                            法律意见书

                                                                口业务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主要家庭成员控制或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序号                 关联企业                       关联关系               备注
                                                发行人董事长吴科年的
   1       湖南吉大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近亲属谭吉康担任执行董        ——
                                                      事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长吴科年的
   2        湖南吉大汉环保节能灶业有限公司    近亲属谭吉康担任执行董        ——
                                                      事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长吴科年的
   3         涟源市吉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近亲属谭吉康担任执行董        ——
                                                      事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长吴科年的
   4           新疆五江天山投资有限公司       近亲属谭吉康担任总经理        ——
                                                      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长吴科年的
           娄底市德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5                                          近亲属谭吉康担任执行董        ——
                         司
                                                      事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长吴科年的
   6          新疆天润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近亲属谭吉康担任董事的        ——
                                                        企业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李新     已辞职,未办
   7       新疆天山天池富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萍担任董事的企业       理工商变更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李新     已辞职,未办
   8            深圳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
                                                  萍担任董事的企业       理工商变更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李新
   9             新疆融鑫投资有限公司                                       ——
                                                  萍担任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李新
  10       新疆新天天池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萍担任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李新
  11                  新天国际                                              ——
                                              萍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李新萍的近
  12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亲属郭凤江担任董事的企        ——
                                                        业
                                                发行人董事李忝标担任
                                                                            ——
                                                    董事长的企业
  13                  天池控股
                                                发行人监事罗浠镯担任
                                                                            ——
                                                    董事的企业



                                    3-3-1-10-15
                                                                       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董事李忝标担任
                                                                       ——
                                                    董事长的企业
  14        阜康市垚源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罗浠镯担任
                                                                       ——
                                                    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杜良飞担任
  15           上海荐新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王晓春担任
  16                 湘彊投资                                          ——
                                                    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独立董事杨立芳
  17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独立董事杨立芳
  18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独立董事李宇立
  19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独立董事高超担
  2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       发行人监事罗浠镯担任
  21                                                                   ——
                   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监事罗浠镯担任
  22       阜康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的企业
         阜康市众志武装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       发行人监事罗浠镯担任
  23                                                                   ——
                       司                           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监事罗浠镯担任
  24        阜康市安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董事的企业

    (二)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依据此前与新疆新天天池生态旅游开发

有限公司签订的《专线车合作协议》,向后者收取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的租车费用 81,454.54 元。

    (三)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中规定

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未发生变化。

    (四)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与其他主要股东等关联方的业务均不

同,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不存在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主

要关联方方能开展业务的情形。




                                  3-3-1-10-16
                                                                法律意见书


   (五)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池控股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减少及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严格

履行承诺。

   (六)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池控股已向发行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严格履行承

诺。

   (七)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易和解

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及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拥有的房产情况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情况

   1.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未发生变化。

   2.发行人拥有的商标情况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未发生变化。

   3.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情况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子公司未拥有专利。

   4.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域名情况



                                 3-3-1-10-17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域名未发生变化。

   (三)交通运输工具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主要拥有 10 条游艇(包括 2

条仿古画舫、5 条纯电动观光船和 4 条快艇),56 辆观光车,28 辆电瓶车,160 辆

客运车辆(包括 130 辆宇通客车、20 辆丰田柯斯达客车和 10 辆别克商务车)等交

通运输工具用于营运业务。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设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

的房屋及建筑物净值为 12,414.67 万元,机器设备净值为 473.75 万元,运输设备净

值 3,490.23 万元,索道设备净值 8,469.07 万元,电子设备净值 34.20 万元,其他设

备净值 452.14 万元。

   (五)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的对外投资情况未发生变化。

   (六)财产担保及其他权利限制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的财产担保及其他权利限制情况未发生变化。

   (七)发行人的财产租赁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的财产租赁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3-3-1-10-18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发行人新增的重大合同如下:

    1.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3 日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客车销

售合同》,发行人向后者购买 20 辆客车,合同总价为 520 万元。

    2.发行人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新能

源客车销售合同》,发行人向后者购买 10 辆客车,合同总价为 715 万元。

    (二)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已披露的重大债权债务

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亦不存在发行人为关联

方担保的情况。

    (四)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金额较

大其他应收、应付款属于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款项,债权债务法律

关系清晰,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

收购或出售资产等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行为。

    (二)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没有拟进行对本次

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影响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的计

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未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3-1-10-19
                                                                                 法律意见书


         (一)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的组织机构未发生变化。

         (二)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未发生变化。

         (三)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和 2 次监事会,各次会议的召
     开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主要决议事项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公
                      2018 年度股东 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
 1       2019.05.14
                          大会      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2019 年第一次
 2       2019.06.14                 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临时股东大会
                                    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购买 10 辆新能源区间车的议案》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2019 年第二次
 3       2019.09.17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临时股东大会
                                    整的议案》

         2.董事会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主要决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
 1      2019.03.20                   《关于公司 2016-2018 年度三年期审计报告》
                      第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
                      第五届董事会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
 2      2019.04.23
                      第九次会议     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3-1-10-20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主要决议事项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第五届董事会
 3      2019.05.30                  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关
                     第十次会议
                                    于公司购买 20 辆观光车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 10 辆新能
                                    源区间车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4      2019.07.28                  《关于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第五届董事会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5      2019.08.26
                     第十二次会议   整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6      2019.09.17                  《关于公司 2016 年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三年一期审计报告》
                     第十三次会议

        3.监事会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主要决议事项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
                     第五届监事会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
 1      2019.04.23
                     第七次会议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公
                                    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第五届监事会
 2      2019.08.26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第八次会议
                                    整的议案》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发行人存档的会议文件资料,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方式、

     会议提案、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及签署等方面均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未发生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情形。


        (二)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3-3-1-10-21
                                                                           法律意见书


     (三)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未发生变化。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执行的税种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及子公司适

用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 3%、5%、6%、9%、10%、13%、16%。

       (二)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如下:

       2019 年 1 月 19 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

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

过 3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池演艺符合上述规定。

       此外,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变化。

       (三)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重大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补贴金额                   依据              取得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1          上市补贴        500,000.00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行人
                                           企业上市政策引导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取得的上述主要财政补贴均有法规依据或获得了相关

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认可,合法有效。

     (四)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偷、欠、漏税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存在重大

税收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税务主管机关开具的证明如下:


                                         3-3-1-10-22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发行人、天池游艇、天

池演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期间,能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

按时申报纳税,没有因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天池国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期间,能按期申报,无欠缴税款,未发现在

此期间存在因违反国家税收法律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五彩

湾温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能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

按时申报纳税,没有因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要

求,发行人享受的上述已披露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合法、合规、真实、有

效,不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税务违法违规情况。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运营及劳动用工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登陆环保主管部门网站及公开网络查询,发行人自《补充法律意

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受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发行人、天

池游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能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方面的相

关法律法规,没有因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发行人经营

的天池景区天池总体属良好水质,各断面监测指标平均浓度达标率为 100%。

    根据新疆准东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证明》,证明五彩湾温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能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没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3-3-1-10-23
                                                                     法律意见书


    (二)安全运营

    根据阜康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发行人、天池游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期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能遵守阜康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没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三)发行人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1.发行人的劳动用工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在册员工为 474 人。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已与全体在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为 5 人,其中 2 人已在

其他单位缴纳,3 人新入职相关手续在办理中。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为 28 人,2 人在其他单位

缴纳, 21 人因入职未满一年相关手续在办理中, 5 人因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问

题受到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阜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发行人、天池演艺、天池游

艇、五彩湾温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期间在该局缴纳社会保险,

没有违反社会保险法。

    根据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天池国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能够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保险。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阜康管理部出具的《证明》,证明发

行人、天池演艺、天池游艇、五彩湾温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




                                  3-3-1-10-24
                                                                  法律意见书


期间,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员工建立了住

房公积金制度,该管理部未对上述企业作出过行政处罚。

   根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证明天池国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期间,遵守缴纳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欠缴、漏缴或

受处罚情形,与主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争议。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池控股人出具的

关于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依法持续有效。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及运用安排未发生变化。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无新增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发行人与原陕西汉堂环境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丁俞、王冬合同纠纷一案

尚未有进一步的进展。

    (二)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3-3-1-10-25
                                                                   法律意见书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经核查,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及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6]5 号)和中国

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适当,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本所律师进行的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

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招股

说明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本所律师审核确认。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3-3-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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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九)》之签章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经办律师:

              张学兵                                  全    奋




                                                      陈竞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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