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9 证券简称:西域旅游 公告编号:2020-016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域旅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 7,293.1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75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8,612,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1,917,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694,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24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号 1 天池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8,022.19 8,022.19 2 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务项目 5,620.50 5,620.50 3 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 2,026.78 2,026.78 4 归还银行贷款 8,000.00 8,000.00 合计 23,669.47 23,669.47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 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 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 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 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6,700.0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西域旅游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66 号),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预先投入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资金 天池游客服务中心改扩 1 8,022.19 建项目 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 2 5,620.50 务项目 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 3 2,026.78 造项目 4 归还银行贷款 8,000.00 6,700.00 6,700.00 合计 23,669.47 6,700.00 6,700.0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包括承销保荐费 26,075,125.00 元和其他相关发 行费用 15,842,675.00 元,共计人民币 41,917,800.00 元,其中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6,075,125.00 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其他尚未从募集 资金账户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5,842,675.00 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 5,931,343.46 元,需要自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中进行置换的金额为 5,931,343.4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需要自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项 目 中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 (不含增值税) 值税) 保荐承销费 141,509.43 141,509.43 审计验资费 4,289,622.58 4,289,622.58 律师费 1,179,245.29 1,179,245.29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320,966.16 320,966.16 合 计 5,931,343.46 5,931,343.46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发行相关的费用。根据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A15566 号),截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593.13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合计为 7,293.13 万元。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 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 7,293.13万元。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1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 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66号),认为本次置换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 况相符。 5、保荐机构意见 西域旅游独立董事已就西域旅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等事项已经西域旅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 西域旅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 的鉴证报告。 西域旅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西域旅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西域旅游使用募集资金 7,293.13 万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 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66号);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