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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域旅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立芳)2021-04-27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立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0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以及《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
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9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3次。
      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2020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
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如下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2020年4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审议的《西域旅游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2020年半年度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9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审议的《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
2020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参与了审
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定期报告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
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公司财务报告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与其他各位委员一起对公司2019年度董监高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意见。
    3、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
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
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域旅
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和列
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
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的行
使表决权,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各项规范
性文件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立芳: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