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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域旅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和独立行
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
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2017 年-2019 年三年期审计报告》
  1        2020.02.29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        2020.04.30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3        2020.08.27
                            一次会议       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        2020.09.17
                            二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5        2020.10.18
                            三次会议




                                           1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在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
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及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内幕知情人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
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了职责,各项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依
法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工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审核了公司定期财
务报告。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
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结构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
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
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生违规对
外担保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
督,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保证了公司、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
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公司董事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
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
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加强学习,不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强化监事履职能
力,做到依法监督、规范运作、求真务实。

    加强对公司投资、收购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重大事项的
监督,防范企业风险,防止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并掌握公
司的经营状况,长期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
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履
职、公司依法运作以及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和提
升治理水平。同时,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
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