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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锋尚文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与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9-02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与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
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作为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公司拟与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日常
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
司拟与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与本
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资料,我们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与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
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
上市公司向董事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与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
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
于公司拟与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拟与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之签署页)




钮沭联(签字):




卢闯(签字):




李华(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