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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尚文化: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18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09 月 17 日下午 14:00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1 号 B 座 7 层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沙晓岚先生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74 人,代表股份 46,162,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49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45,950,8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5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69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211,8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93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情况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71 人,代表的股份
216,7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7%。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3,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96%;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7,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30%;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0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6,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4%;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0,9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40%;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99%;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
    本议案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7,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5%;反对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1,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47%;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92%;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4:关于公司拟与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法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和谐欣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牛奎光、林
栋梁、杨飞和王静波为北京和谐欣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二级出资人,以上
四位自然人同时是西藏知行并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韶山湖湘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为西藏知行并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并控制的企业,基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
过。
    表决情况:同意 46,157,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5%;反对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1,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47%;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   郑多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