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5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经过认真核查,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有关议
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请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续聘沙晓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
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沙晓岚先生个
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关于聘请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沙晓岚先生提名,并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
续聘于福申先生、郑俊杰先生、付肸女士、王雪晨先生、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续聘李勇先生为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上
述人员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关于聘请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沙晓岚先生提名,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经过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
意续聘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李勇先生个人
简历,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
李仁玉 张伟华 周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