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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锋尚文化: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沙晓岚先
生、王芳韵女士、于福申先生、苗培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张伟
华先生、李仁玉先生、周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七位董事组
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
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根据《公司章
程》第一百一十六条内容规定“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开的临时董事会及通讯方
式表决的临时董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人已就此于会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
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沙晓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分别为: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沙晓岚     委员:于福申   周煊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伟华     委员:李仁玉   周煊

    3、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伟华       委员:李仁玉      沙晓岚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仁玉       委员:周煊   沙晓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续聘沙晓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本次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提名和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沙晓岚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惩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沙晓岚先生提名,并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
续聘于福申先生、郑俊杰先生、付肸女士、王雪晨先生、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续聘李勇先生为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本次聘任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上述人员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沙晓岚先生提名,遵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并经过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续聘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本次聘任董
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李勇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惩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 A 座 16 层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010-56316566
    传    真:010-56316556
    电子邮箱:fssj@fssjart.com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沙晓岚先生提名,并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
续聘姜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简历请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姜薇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 A 座 16 层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010-56316566
    传    真:010-56316556
    电子邮箱:fssj@fssjart.com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简历
沙晓岚先生简历
    沙晓岚先生,1962 年,中国国籍,香港居民(非永久),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1985 年 9 月至 1989 年 6 月,就读于上海戏剧学院舞台灯光设计
专业;1990 年 8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歌舞团灯光设计师;
2001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一级舞美设计;2002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北京锋尚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公司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沙晓岚先生与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王芳韵女士为夫妻关系,持有
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晟蓝”)82.24%
的出资份额,西藏晟蓝持有公司 8.78%股份。除此以外,沙晓岚先生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持有上市公司 57,457,799 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
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福申先生,195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75
年 4 月至 1977 年 4 月,就读于北京市艺术学校舞台灯光专业;1977 年 6 月至 1986
年 6 月,任北京市艺术学校教师;1986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北京歌剧舞剧
院舞台灯光设计师;2002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北京锋尚世纪文化艺术有限
公司监事;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于福申先生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
晟蓝”)3.95%的出资份额,西藏晟蓝持有公司 8.78%股份。除此之外,与本公
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俊杰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 8 月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中华
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场部项目专员;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北京天行
九洲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监制;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日
本 TEICHIKU MEDIA GROUP 亚洲事业部亚洲首席监制;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中巨嘉演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投资人;2011 年 6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真嵘冼平(北京)文化艺术中心投资人;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
任公司项目部副总裁;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郑俊杰先生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8%的出资份额,
西藏晟蓝持有公司 8.78%股份。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付肸女士,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 年
6 月毕业于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公共关系专业。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北
京环岛机械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美国
麦克斯佩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办公室主任;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二十一世纪不动产中国特许服务部总监;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特许加盟部总监;2002 年 2 月至 2002 年 8 月;
任北京派格环球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监;2002 年 9 月至 2004 年 5 月,
任北京洋话连篇语言培训中心特许加盟部总监;2004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
任北京派格太合环球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北京派格太合泛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总经办主任;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付肸女士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6%的出资份额,
西藏晟蓝持有公司 8.78%股份。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雪晨先生,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
年 7 月毕业于黑龙江东方学院装潢艺术设计专业。2001 年 10 月至 2003 年 5 月,
任北京王彦智照明设计有限公司照明设计师;2003 年 10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
北京良业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照明工程设计师;2004 年 11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
东芝照明(北京)有限公司照明产品设计师;2006 年 3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栋
梁国际照明设计(北京)中心有限公司照明设计总监;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锋尚有限景观设计总监;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景观设计总
监;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雪晨先生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8%的出资份额,
西藏晟蓝持有公司 8.78%股份。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勇先生,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7 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2004 年 8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中审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审
计员;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
审计员;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河南宝视达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北京仁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
于 2018 年 3 月起担任董事会秘书;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李勇先生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6%的出资份额,
西藏晟蓝持有公司 8.78%股份。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斌先生,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7 月,就读于中国戏曲学院戏剧与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获
学士学位;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就读于中国戏曲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专业,
获硕士学位。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舞美设计师;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锋尚文化美术设计部副总监,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美术设计部总监;2021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
锋尚互动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李斌先生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2%的出资份额,
西藏晟蓝持有公司 8.78%股份。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生,本科学历。2013 年
7 月毕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016 年 8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
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工控网(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 12
月至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姜薇女士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2%的出资份额,
西藏晟蓝持有公司 8.78%股份。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