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经过认真核查,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有关议 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 正地开展各项审计业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机 构的作用。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利益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仁玉 张伟华 周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