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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锋尚文化: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8-06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8月5日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文化”
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截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未到期的现金管理
产品到期将赎回。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56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2.00万股,发行
价格为138.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87,120,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272,331,393.44 元 , 超 募 资 金 的 金 额 为
960,363,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70342),对以
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元)

1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64,283.97          64,283.97

2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5,416.25           5,416.25

3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496.62               1,496.62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31,196.84         131,196.84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次股东大
会授权有效期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将赎回。
    (三)投资产品品种
    1、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资产管理计划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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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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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
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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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
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
金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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