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09-22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2-052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9 月 23 日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92 万股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6.56 元/股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21 人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
则,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期间对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根据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
(五)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2 年 7 月 25 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6.92 万股
(三)预留授予人数:21 人
(四)预留授予价格:26.56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本次预留授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国籍 职务
(万股) 予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92 19.77% 0.05%
(21 人)
合计(21 人) 6.92 19.77% 0.0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八)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绝对值(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
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
如下:
对应考核 年度净利润绝对值(A)
解除限售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3.00 亿 2.40 亿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 4.00 亿 3.20 亿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4 5.00 亿 4.00 亿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绝对值(A) An≤AS≥70 70>S≥60 S<60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九)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协
议签署、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
授予的 0.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实际授予
数量由 7.02 万股调整为 6.92 万股,授予人数由 22 名调整为 21 名。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授予股份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
XYZH/2022BJAA70282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止新增
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21 名激励对象缴
付的 6.92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款人民币 1,837,952.00 元,均以货币出
资,其余 1 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本次实际增加股本
人民币 69,200.00 元,其余 1,768,752.00 元作为股本溢价,变更后的股本为
137,331,308.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贵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7,262,10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37,262,108.00 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出具 XYZH/2021BJAA7043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7,331,30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37,331,308.00 元。”
五、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
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新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5,321,404 69.44 69,200 95,390,604 69.4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940,704 30.56 0 41,940,704 30.54
三、股份总数 137,262,108 100.00 69,200 137,331,308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137,331,308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 0.46 元。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预留授予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九、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37,262,108 股增加至
137,331,308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沙晓岚、王芳韵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沙晓岚、王芳韵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75,270,299 股,
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股本总额的 54.84%,沙晓岚通过西藏晟蓝文
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8.76%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后,沙晓岚、王芳韵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后股本总额的
54.81%,沙晓岚通过西藏晟蓝间接控制公司 8.76%的股份,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