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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0-018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 6,7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6 号)批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0]728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919.90 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 53.1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946.6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92,700.4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670.41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67 号《验
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670.41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0 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
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7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5%,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5%,使用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3、 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6,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
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6,7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