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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4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9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刊登了《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6,29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792%。其中,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9名,代表股份
5,59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289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
表公司股份数为25,859,3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672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20,432,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606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9
人,代表股份5,59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894%。其中现场出席1人,
代表股份903,500股;通过网络投票8人,代表股份4,694,500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9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64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2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9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64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刘亦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