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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16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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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出现其他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云南鑫腾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戎军科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戎
军科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戎恩贝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
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及财务报告、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技术研发、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采购管理、营销管理、质量管理、在建工程、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与
对外担保、内部审计监督、信息披露、子分公司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董事
会秘书、总经理、独立董事的工作细则。
    2、财务管理与财务报告:包括会计科目维护、会计岗位分工、会计核算管
理、财务报告的编制、财务凭证的编制复核与审批、财务报告对外提供、财务报
告分析、银行预留印鉴管理、货币资金审批制度、会计资料的交接与保管等的制
度与流程。
    3、资产管理:包括各类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
领用、保管、盘点清查、折旧、报废清理、登记入账等的制度与流程。
    4、技术研发:包括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项目控制、项目验收、研发支
出核算、研发成果评价与鉴定、推广与应用、研发成果保管与保密等环境的制度
和程序。
    5、合同管理:包括各类合同的分类管理、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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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印章管理等环节的制度与流程。
    6、关联交易:包括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以及独立董事、
内部审计体系、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与监督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7、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包括对重大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
议程序、风险控制、可行性研究、投资效益评价、执行过程监督、异常情况报告
等相关环节的制度和流程。
    8、内部审计监督: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岗位设置、职责与权限、工作计划
与结果报告等环节的制度和程序。
    9、信息披露:包括信息披露质量、重大信息保密、内幕知情人管理、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权力与义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环节的制度和程序。
    10、子分公司管理:包括关键人员委派、总部对财务投资人事等业务的统一
管理、总部各职能部门对子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环节的制度和程序。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
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
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权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
定,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全
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制
定基本管理制度等,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监事。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通
过及时取得的经营、财务信息,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
分析结果,对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自设立以来,各专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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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运转良好,委员能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设置技术管理部、营销部、生产部、采购部、物流
部、财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证券与投资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
部门及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
监督。
    2、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了捷强人的企业文化体系:
    公司使命:我们为核化生安全赋能;
    公司愿景:成为核化生安全领域的标杆企业;
    核心价值观:引领、融合、简单、奉献。
    3、财务管理与财务报告
    公司认为良好、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并能规范
财务会计的管理行为,因此公司本着量入为出、预算管理的原则在完善财务管理
制度和各主要会计处理程序等方面建立起了科学、严谨、高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行,规范了公司的会计核算,提供
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了财务报告中的数据真实可靠,也为公司进
行重大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
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
    4、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
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及
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各项资产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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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
部门予以配合。
    5、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公司制订了《合同管理规定》,该制度对合同适用范围、
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审查批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的纠纷处
理、合同的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在合
同正式签订前,相关业务部门与对方洽谈各条细节,根据审批权限分别经相关部
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正式签订。合同相关的业务部门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
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对因相关责任人未尽职履责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
能完全履行的,追究其责任。
    6、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明
确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严格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效
地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存在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
成损失的情形。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
程序。
    7、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范重大投资和对
外担保的主要业务活动。对包括如审核授权、签订合同及协议、取得投资收益、
对外投资处置、对外担保的授权审批、担保合同的审查、担保事项的善后管理等
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司能够建立行之有效的投资决策与运行机制,提高
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本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行为,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报
告期内,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措施能够被有效地执行。
    8、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和监督的权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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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和
内审部。审计委员会监督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重大事项。内审
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对相关内部控制系统的建
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与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审查财务
支出和经营活动相关资料的可靠性及完整性;协助其他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反舞弊
机制。
    9、信息披露
    为保障投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公司已按照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
露公司应公开事项,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
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规定,未发生信息披露重大过错、或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10、子公司管理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要求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
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
了公司对外投资及子公司业务管控流程,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治理、资源、资产等
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
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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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控制环境无效;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
  重大缺陷
             计委员会和内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
             确判断的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重要缺陷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
             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     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潜在错报金额 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                     0.5%-1%之间(含本数) 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从公司治理、运营、法律法规、社
会责任、企业声誉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
程度的评价标准。
    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
  重大缺陷   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
             的情形。
             违反地方性法规;重大决策未执行规范程序;重要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重要缺陷
             重要或一般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较大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务   大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介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小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损失金额   1%                     0.5%-1%之间(含本数) 的0.5%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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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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