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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宏)2021-04-16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易宏)




        二零二一年四月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监事、经理层的密切沟通,及时全
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2020年末受聘独立董事,未参加公司在2020年召开的董事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2020年末受聘独立董事,未参加公司在2020年召开的董事会,不便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2020年末受聘独立董事,2020年未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实际任职。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2020年末受聘独立董事,2020年未参加对公司的现场检查。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深入剖析公司所处的行业竞
争格局,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2、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充分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积
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在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6日期间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
117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共计上课30学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此外,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系统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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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治理体系,提高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七、其它情况说明
   1、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1年我将尽职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为公司在军工核化生防御领域的发展壮大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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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易宏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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