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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向全体股东负责的工作态
度,依法认真履职,全体监事均出席了2020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列席了2020年度
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现将监
事会在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鉴证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
  1                    2020年1月20日
         第五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关于审议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
                                       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                    2020年3月25日
         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第二届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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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七次会议                   议案》
                                       《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4                    2020年10月21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第八次会议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地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
 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年
 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规范运作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负责
 ,履职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审核检查公司财务报表、财务
 状况的资料,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
 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差错和虚假记载。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准确、可信,真实、客
 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编制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审核程序、报告格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规则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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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内
 部控制制度,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目前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
 系运行良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
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
 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7、对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意见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
 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2020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实际发生的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未
 超出预计金额,且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
 交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9、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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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以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
范信息传递流程,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
形。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保密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有
效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我们将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勤勉严谨,
维护好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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