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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强装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4-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强装备”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捷强装备《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或“本核查意见”)。

    一、捷强装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云南
鑫腾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戎军科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戎军科投资有限公司的子
公司(戎恩贝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财务管理
及财务报告、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技术研发、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采购管理、营销
管理、质量管理、在建工程、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内部审计监督、信息披
露、子分公司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独立董事的工作细则。
    2、财务管理与财务报告:包括会计科目维护、会计岗位分工、会计核算管理、财
务报告的编制、财务凭证的编制复核与审批、财务报告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分析、银行
预留印鉴管理、货币资金审批制度、会计资料的交接与保管等的制度与流程。
    3、资产管理:包括各类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
保管、盘点清查、折旧、报废清理、登记入账等的制度与流程。
    4、技术研发:包括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项目控制、项目验收、研发支出核算、
研发成果评价与鉴定、推广与应用、研发成果保管与保密等环境的制度和程序。
    5、合同管理:包括各类合同的分类管理、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档案管理、
印章管理等环节的制度与流程。
    6、关联交易:包括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以及独立董事、内部审
计体系、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与监督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7、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包括对重大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
风险控制、可行性研究、投资效益评价、执行过程监督、异常情况报告等相关环节的制
度和流程。
    8、内部审计监督: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岗位设置、职责与权限、工作计划与结果
报告等环节的制度和程序。
    9、信息披露:包括信息披露质量、重大信息保密、内幕知情人管理、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权力与义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环节的制度和程序。
    10、子分公司管理:包括关键人员委派、总部对财务投资人事等业务的统一管理、
总部各职能部门对子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环节的制度和程序。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
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
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权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股
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
管理,制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是公司
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监
事。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通过及时取得的经营、财务信息,对计划执
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分析结果,对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自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运转良好,
委员能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设置技术管理部、营销部、生产部、采购部、物流部、财
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证券与投资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部门及岗位职
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2、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了捷强人的企业文化体系:
    公司使命:我们为核化生安全赋能;
    公司愿景:成为核化生安全领域的标杆企业;
    核心价值观:引领、融合、简单、奉献。
    3、财务管理与财务报告
    公司认为良好、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并能规范财务会
计的管理行为,因此公司本着量入为出、预算管理的原则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主要
会计处理程序等方面建立起了科学、严谨、高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会计核
算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固
定资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
的制定和实行,规范了公司的会计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了财
务报告中的数据真实可靠,也为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
    4、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以及
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及记录,严格控
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各项资产统一由所在公司财务部门
核算,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5、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公司制订了《合同管理规定》,该制度对合同适用范围、合同的
签订、合同的审查批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的纠纷处理、合同的管
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在合同正式签订前,相关
业务部门与对方洽谈各条细节,根据审批权限分别经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正式签订。
合同相关的业务部门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对因相
关责任人未尽职履责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其责任。
    6、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关联
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严格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保证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效地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利益。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7、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范重大投资和对外担保
的主要业务活动。对包括如审核授权、签订合同及协议、取得投资收益、对外投资处置、
对外担保的授权审批、担保合同的审查、担保事项的善后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确保公司能够建立行之有效的投资决策与运行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本公司对
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行为,降低担保风险,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报告期内,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措
施能够被有效地执行。
    8、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和监督的权限和程序,
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审计
委员会监督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重大事项。内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
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对相关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测试与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审查财务支出和经营活动相关资料的可靠性及
完整性;协助其他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
    9、信息披露
    为保障投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公司已按照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应公开事项,保
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
法律法规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生信息披露重大过错、或重大信
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10、子公司管理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要求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对外投资
及子公司业务管控流程,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治理、资源、资产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
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控制环境无效;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审
                  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
   重要缺陷
                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
                 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
 潜在错报金额                            并报表净资产的0.5%-1%
                 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                              并报表净资产的 0.5%
                                             之间(含本数)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从公司治理、运营、法律法规、社会责任、
企业声誉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评价标准。
    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
  重大缺陷
                  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违反地方性法规;重大决策未执行规范程序;重要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重要或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较大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务损    大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介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小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失金额                1%               0.5%-1%之间(含本数)       0.5%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的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
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和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在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查阅主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与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律师等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持续沟通;核查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查阅公司主要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了解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
多种方式,从内部控制的架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和下一步改进的措施等多方面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捷强装备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构中金
公司认为:捷强装备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显明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