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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1-028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76,795,963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
23,038,788.9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795,96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刘群
       咨询电话:022-86877809
       传真电话:022-86878698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