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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强装备”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捷强装备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199,000 股,发行价格为 53.10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01,946.69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246.27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92,700.42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67 号《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入金额

  1      军用清洗消毒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24,962.97         22,924.60
  2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      24,966.07         24,966.07
  3      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     3,178.87          3,178.87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60.47          9,960.47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72,068.38         70,030.0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的余
额为 54,756.91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结合公司募投
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
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5,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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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用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投资理财品种。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
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
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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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
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
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
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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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相关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捷强装备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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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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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显明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