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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捷强装备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显明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义真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业绩较上年同期降幅   向公司了解业绩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较大:报告期内,由   下降的原因,督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于本报告期交付的销   促公司采取积极
                                             售订单减少,导致主   措施应对,并及
                                              营业务液压动力系统    时履行相关信息
                                              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    披露义务。
                                              同 期 下降 76.91%。
                                              2021 年上半年,公司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56.51%,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
                                              比下降 80.06%。公司
                                              已在半年度报告中充
                                              分进行风险提示和信
                                              息披露。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是              不适用
漏的相关承诺
2、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深交
                                          所没有对中金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   2021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出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
改情况                                    赵言、黄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1]2 号)。因保荐机构在保荐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
                                          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协议是否符
                            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违反了
                            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保荐机构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保荐机构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对监
                            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及
                            时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包括投资银行部对
                            该起执业质量事件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
                            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对所有在执行 IPO 项
                            目对赌协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统一业务人
                            员及审核人员对于监管问答的理解和认识;
                            向全体投行专业人员迅速开展了专题案例警
                            示教育;法律合规部向投资银行部发送《关
                            于提高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的合规提醒》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显明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