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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2022-04-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强装备”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捷强装备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6 号)批复,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
通知》(深证上[2020]728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19.90 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 53.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946.6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92,700.4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670.41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3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67号《验
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进度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投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军用清洗消毒设备生产建设
                                   24,962.97           22,924.60                 19,032.35
项目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
                                   24,966.07           24,966.07                  2,261.81
备产业化项目
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
                                    3,178.87            3,178.87                   423.72
援试验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60.47            9,960.47                  5,569.06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8,042.20

          合计                     72,068.38           70,030.01                 35,329.14


    三、调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的原因及情况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24,966.0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
集资金2,261.81万元,投资进度为9.06%;“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
基地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3,178.87
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423.72万元,投资进度为13.33%。
两个项目投入进度较缓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
延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于以上两募投项目的
实施计划进度作如下调整:

                   项目名称                     调整前投资完成时间 调整后投资完成时间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新型防化装备及
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
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将有
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
极作用,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是综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不存在改变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
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
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目的相抵触,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的
整体运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方案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谢显明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