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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3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天津捷强动力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2-023)
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
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3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9,125,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68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
计26名,代表股份10,354,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7,277,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19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21,848,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449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26
人,代表股份10,354,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30%。其中现场出
席1人,代表股份59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1%;通过网络投
票25人,代表股份9,755,2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29%。
       5. 为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
频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通讯方式见证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弃权 161,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3830%; 反对 6,4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618%;弃权 161,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52%。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3.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4.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5.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0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7,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78%;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52%。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7.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本议案以第 5 项议案通过为前提,且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含 8 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其中 8.01、8.02 项子议案涉及特别决
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8.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8.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8.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8.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55,6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43%;
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9%;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4,5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598%;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2%;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8.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55,6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43%;
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9%;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4,5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598%;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2%;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10.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5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92%;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161,5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6,9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0%;弃权 161,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亦鸣律师、张琦律师通过视频通讯
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