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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捷强装备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显明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义真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5 月 6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理;主要股东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买卖股份等方面的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业绩较上年同期降幅   向公司了解业绩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较大:报告期内,受   下降的原因,督
                                              社会经济环境变化、     促公司采取积极
                                              疫情影响造成物流、     措施应对,并及
                                              生产及交付延迟等原     时履行相关信息
                                              因,各业务板块营收     披露义务。
                                              规模均受到不同程度
                                              影 响。 2022 年上半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
                                              比下降 48.56%,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 润 同 比 下 降
                                              308.49%。公司已在半
                                              年度报告中充分进行
                                              风险提示和信息披
                                              露。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是               不适用
漏的相关承诺
2、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动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
                                          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
                                          具体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1.2022 年 6 月 1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改情况
                                          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3
                                          号),因中金公司 1 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
                            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
                            此,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

                            2.2022 年 6 月 7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2
                            号),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
                            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
                            整改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
                            施指出的事项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说明或完
                            成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显明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