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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5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董事 8 名,其中董事钟王军女士,独立董事魏嶷先生、张文亮先生、易宏先生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总经理潘峰先生提交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一致
认为:在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
予的职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自觉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件
的决策过程,并积极依据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相应职责,努
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
司制度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履行股东大会决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努力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 进 行 述 职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年
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内容
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保证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3-018)、《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内部控
制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20)。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
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3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
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现实状况和长远发展,其方案
基本为同行业及所在地区薪酬中等水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 之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之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与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峰先生、副董事长毛建强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群女士、董事钟王军女士、夏恒新先生利益相关,
5 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
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及财务运作,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
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
公司进行 2023 年度的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允地反映截止 2022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 202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开展,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毛建强先生、刘群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了《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进行的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
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保
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天津市
北辰区滨湖路 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100Z0581 号);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
说明》(容诚专字[2023]100Z0887 号);
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
专字[2023]100Z0885);
7、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弘进久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仁机
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上海怡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0925);
8、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3]100Z0926);
9、 保荐机构关于捷强装备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报告;
10、 保荐机构关于捷强装备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
11、 保荐机构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