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年 8 月 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维康药业 股票代码 30087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婷 王思 电话 0578-2950005 0578-2950005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 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 电子信箱 zjwk@zjwk.com zjwk@zjwk.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6,988,424.32 316,438,664.65 -6.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192,094.75 64,620,653.89 -7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8,423,095.29 57,233,378.17 -85.2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887,287.63 47,925,866.59 -141.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45 -7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45 -77.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 4.52% -3.4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2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38,430,023.08 2,046,636,530.88 -1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18,491,570.63 1,389,807,852.57 -5.1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 报告期末普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权恢复的优先 通股股东总 11,779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总数 数 有)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忠良 境内自然人 60.89% 88,160,400 88,160,400 质押 30,000,000 刘忠姣 境内自然人 6.82% 9,872,030 0 不适用 0 丽水顺泽投 资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 4.09% 5,923,215 0 不适用 0 企业(有限 法人 合伙) 浙江维康药 业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 1.89% 2,739,026 0 不适用 0 公司回购专 法人 用证券账户 何振森 境内自然人 0.98% 1,415,100 0 不适用 0 孔晓霞 境内自然人 0.61% 888,484 666,363 不适用 0 何锐 境内自然人 0.52% 747,100 0 不适用 0 何仁财 境内自然人 0.34% 488,200 0 不适用 0 张红霞 境内自然人 0.33% 481,790 0 不适用 0 毛向阳 境内自然人 0.25% 361,3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中,刘忠良先生与刘忠姣女士为兄妹关系;刘忠良先生为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何仁财先生与何振森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关联 行动的说明 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毛向阳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111,800 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49,500 股,合计持有 361,300 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 公司股东吴淑来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券账户持有 267,000 股,合计持有 267,000 股; (如有) 公司股东程庆佳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 245,000 股,合计持有 245,0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项。 2、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2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739,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最高成交价为20.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6 元/股,成交总金额49,998,35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3、2024年4月19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 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刘忠良、卢卫芳、孔晓霞、朱婷、王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49号)、《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50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4-015)。 4、2024年5月27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 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88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4-05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