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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2020-08-1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维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1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经深交所创
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0 年 8 月 3 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1652 号文同意注册。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的
摇号中签结果和《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8 月 1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
  公司债券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
  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54 号深业中心 308 室
  进行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
  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
  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 尾 位 数                         中 签 号 码

末“4”位数   9770

末“5”位数   69783 89783 09783 29783 49783
              000336      200336   400336   600336   800336   081173
末“6”位数
              581173

末“9”位数   040309677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
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9,504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




                            发行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