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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康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电
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萍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2,766,990.78 元,同比下降 2.97%,利润总额
158,701,874.87 元,同比上涨 7.4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5,815,760.84
元 , 同 比 增 长 7.78%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439,0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
送现金股利 80,439,068.00 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
分配利润的 66.0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
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按照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进
行考核并发放 2020 年度薪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根据监事在公司
所负责的具体岗位职务,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并参照 2020 年度薪酬标准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
违规情形,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
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
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是根据该募投项
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
事会同意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增加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叶萍女士、
俞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