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5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01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34 元,共计募集资 金 83,134.7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215.86 万元(本次合计不含税承销 保荐费用 7,315.86 万元,以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75,918.8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紫金路支行开立的 账号为 19870101040005186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 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259.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59.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2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2,559.56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42,579.7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66.06 项目投入 D1=B1+C1 42,579.7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66.0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0,345.8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0,345.8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 水莲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 39010078801500000923 14,884,053.34 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 1210206029100008883 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 19855101040035208 186,438,963.11 都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 371478478159 102,135,339.77 合 计 303,458,356.2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计划投资 35,862.00 万元,项 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该项目建设面积和建 设成本增加等原因,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总 额进行调整。 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 仓储中心)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559.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579.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579.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 医 药 大 健 康 产 业园一期项目(中 药饮片及中药提 否 35,862.00 45,582.94 35,922.88 35,922.88 78.81 2021/12/31 否 取、研发中心、仓 储中心) 2. 营销网络中心 否 2,143.00 2,143.00 656.90 656.90 30.65 2021/12/31 否 建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否 16,000.00 16,000.00 6,000.00 6,000.00 37.50 否 项目 4. 超募资金 否 18,554.56 8,833.62 合 计 72,559.56 72,559.56 42,579.78 42,579.78 1.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一方面,公司在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时,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设计、投入和验证标准,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 延长;另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人员流动限制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设备比对、采购调研、物流运输、 安装调试等环节进度均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2.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建设受周边配套、施工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实际建设周期出现较长时间延后,可开工建 设天数亦不足预期,造成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募投项目“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营销网络中心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项目计划投资 35,862.00 万元,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该项目建设面积和 建设成本增加等原因,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 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33,615.8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497.67 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8.1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维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816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