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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康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宝昌2021-03-3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宝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
席公司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
议事、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各事项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应出
席董事会会议 7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对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发表独立意见,
细致了解各项议案实际情况,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具体发表独
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类型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1/14                                                                   同意
             十次会议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一年(2019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2020/2/10                                                                   同意
             十一次会议       授信额度的议案》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0/8/18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         同意
             十二次会议
                              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2020/10/27                                                                     同意
             十四次会议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0/10/3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同意
             十五次会议
                              金管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
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
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了解
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就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进行
审议,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积极与管理层沟通,掌握公司的运营动
态;日常通过微信、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建言献策,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询问及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
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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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水平,通过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相
关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进展情况,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学习,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
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公司保持一贯良好的治理水平,始终与全体独立董事保持良好的
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就此,对公司一直以来给予独立董事
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2021 年,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规定与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
则,认真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
议,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蔡宝昌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