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1609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维康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维康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维康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维康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8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维康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维康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 2 页 共 8 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52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1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41.34 元,共计募集资金 83,134.7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215.86 万元(本次 合计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 7,315.86 万元,以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5,918.8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 汇 入 本 公 司 在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丽 水 紫 金 路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19870101040005186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 用 3,259.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59.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32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2,559.56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42,579.78 第 3 页 共 8 页 利息收入净额 C2 366.06 项目投入 D1=B1+C1 42,579.7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66.0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0,345.8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0,345.8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 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丽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 39010078801500000923 14,884,053.34 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 1210206029100008883 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 19855101040035208 186,438,963.11 都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 371478478159 102,135,339.77 合 计 303,458,356.22 第 4 页 共 8 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计划投资 35,862.00 万元,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该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成本增加等原因,经过审慎研究, 公司拟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 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 5 页 共 8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559.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579.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579.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 医 药 大 健 康 产 业园一期项目(中 药饮片及中药提 否 35,862.00 45,582.94 35,922.88 35,922.88 78.81 2021/12/31 否 取、研发中心、仓 储中心) 2. 营销网络中心 否 2,143.00 2,143.00 656.90 656.90 30.65 2021/12/31 否 建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否 16,000.00 16,000.00 6,000.00 6,000.00 37.50 否 项目 4. 超募资金 否 18,554.56 8,833.62 第 6 页 共 8 页 合 计 72,559.56 72,559.56 42,579.78 42,579.78 1.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一方面,公司在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时,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设计、投入和验证标准,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 延长;另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人员流动限制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设备比对、采购调研、物流运输、 安装调试等环节进度均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2.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建设受周边配套、施工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实际建设周期出现较长时间延后,可开工建 设天数亦不足预期,造成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募投项目“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营销网络中心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项目计划投资 35,862.00 万元,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该项目建设面积和 建设成本增加等原因,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 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33,615.8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497.67 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8.1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维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816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第 7 页 共 8 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