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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康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3-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维康药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5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
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1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34 元,共计募集资金
83,134.7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215.86 万元(本次合计不含税承销保荐
费用 7,315.86 万元,以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人民币 100.00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75,918.8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紫金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9870101040005186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
其他发行费用 3,259.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59.56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0〕32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2,559.56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42,579.7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66.06

                      项目投入             D1=B1+C1                  42,579.7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66.0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0,345.8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0,345.8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
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2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
                                 39010078801500000923     14,884,053.34
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
                                 1210206029100008883
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
                                 19855101040035208       186,438,963.11
都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   371478478159            102,135,339.77

            合 计                                        303,458,356.2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计划投资 35,862.00 万元,项
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该项目建设面积和建
设成本增加等原因,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总
额进行调整。

     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
仓储中心)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理、规
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维康药业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1609
号《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
认为,维康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维康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
对维康药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
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康药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

                                   4
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
一致。本保荐机构对维康药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5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559.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579.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579.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已变
                       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预计
                        目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含       总额         (1)                              (2)         (3)=(2)/(1)                      益                          重大变化
                       部分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 医 药 大 健 康 产
业园一期项目(中
                        否      35,862.00   45,582.94         35,922.88         35,922.88          78.81     2021/12/31                                      否
药饮片及中药提
取、研发中心、仓




                                                                                        6
储中心)

2. 营销网络中心
                    否      2,143.00    2,143.00          656.90            656.90           30.65      2021/12/31                                       否
建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否     16,000.00   16,000.00        6,000.00           6,000.00          37.50                                                       否
项目
4. 超募资金         否     18,554.56    8,833.62

       合   计             72,559.56   72,559.56       42,579.78          42,579.78

                                                   1.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一方面,公司在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时,为
                                                   控制项目投入风险,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设计、投入和验证标准,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另一
                                                   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人员流动限制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设备比对、采购调研、物流运输、安装调试等环节
                                                   进度均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2.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以及在实际执行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程中项目建设受周边配套、施工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实际建设周期出现较长时间延后,可开工建设天数亦不足预期,造
目)
                                                   成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募投项目“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计划投资 35,862.00 万元,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该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成本增
                                                   加等原因,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
                                                   (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33,615.8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497.67 万元及已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8.1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以自筹资金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816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8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任绍忠                      钟德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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