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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康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二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忠良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
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公司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