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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康药业: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8 月 26 日,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未来可能与浙江维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康印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
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关联董事刘忠良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止披露
              关联人                关联交易定   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
                                                             日已发生
    类别                   内容       价原则                              金额
                                                               金额
                                    市场公允价
 向关联人采
              维康印务   采购包材   格基础上双      450          0           0
 购原材料
                                      方协商
                          租用厂房    市场公允价格
 向关联人收
              维康印务    (含水电    基础上双方协   150         0          0
   取租金
                             费等)         商

                      合计                           600         0         0

   注:维康印务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不再并入公司的合并报表,在此之前发生交易为非

关联交易。不列入此表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维康印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波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遂松路 2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
文具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
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维康印务总资产为 2,277.46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1,967.36 万元人民币,2021 年 1-6 月,维康印务营业收入为 670.26 万元人民币,
净利润为-21.46 万元人民币。(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维康印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维康药业
董事长刘忠良持有维康印务的控股股东浙江顺泽控股有限公司 90%股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维康印务构成关联
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维康印务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
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维康印务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在日常交易
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类别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包材、为关联
方提供厂房租赁等,均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优
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定价参照市
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
开展的实际情况与交易对手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

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
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的开展,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浙江维康印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建立在公平自愿、互惠互
利的基础上,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符
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
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
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
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