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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康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808 号西溪壹号 10 幢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忠良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景宁瓯江胶囊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3,675 万元收购浙江景宁瓯江胶囊有限公司
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景宁瓯江胶囊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维康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中药”)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日期、金额等以银行实
际审批为准。公司为维康中药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
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授信启用之日起 5
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代
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具 体内 容 详 见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维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印
务”)7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浙江顺泽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 1,400 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维康印务的股权,维康印务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忠良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规划,公司预计与维康印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维康印务采购包材、为维康印务提供厂房
租赁等,均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
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忠良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