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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康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宝昌2022-04-29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宝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 2021 年度本人任期内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任期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届满,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3 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会议,
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
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
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发表独立意见,
细致了解各项议案实际情况,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具体发表独
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1/2/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十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1/3/29                    的议案》                                       同意
             十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1/4/26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十八次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
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决
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现场和通讯会议,积极与管理层沟通,掌握公司的
运营动态;日常通过微信、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
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建言献策,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询问及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
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
定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水平,通过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相
关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进展情况,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学习,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
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管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但仍会持续关注公司,并祝愿公司发展越来越好,以良好的业绩回
报投资者!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
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蔡宝昌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