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智能”、“本公司”)拟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本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含义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一、万胜有限阶段 1、1997 年 7 月,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万胜有限。1997 年 7 月 21 日,万胜有限成立,法定代表人周良 云,公司注册资本 300 万元,其中周良云出资 150.00 万元,邬永强出资 150.00 万元。 成立时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良云 150.00 50.00% 2 邬永强 150.00 50.00% 合 计 300.00 100.00% 天台县审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出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审事验[1997]第 086 号”《验资报告书》。万胜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变更登记,天台县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 由于公司 1997 年账面未见周良云和邬永强合计出资 300.00 万元的入账记 录,为了夯实公司净资产,公司股东邬永强、周华、陈金香、周宇飞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按照公司分立前各股东的持股比例 40%、40%、10%和 10%将合计 1 300.00 万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内。天健所出具“天健验〔2019〕65 号”《验资复 核报告》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复核。 2、1999 年 2 月,万胜有限第一次股东变更并增资至 1,000 万元 1998 年 12 月 5 日,万胜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吸收周华为股东,将注 册资本增至 1,000 万元。其中周良云出资 200 万元,邬永强出资 500 万元,周华 出资 300 万元。上述出资中,周良云新增出资 50 万元以及周华新增出资 65 万元 以对万胜有限的债务出资,其余出资均为现金出资。 天台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会验[1999]第 5 号” 《验资报告》。 1999 年 2 月 3 日,万胜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邬永强 500.00 50.00% 2 周 华 300.00 30.00% 3 周良云 200.00 2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该次增资中,由于周华、周良云用作出资的债权合计 115.00 万元的真实性 无法核实,为了夯实公司净资产,周华、周良云股权继承者陈金香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将合计 115.00 万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内。天健所出具“天健验〔2019〕 65 号《验资复核报告》”验证:万胜有限 1999 年 2 月新增注册资本 700 万元截 至该报告日业已到位。 3、2000 年 6 月,万胜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0 年 6 月 8 日,邬永强与周华签订《股本金转让协议》,约定邬永强将 10% 的股份转让给周华。2000 年 6 月 10 日,万胜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上述股 权转让事宜。 2000 年 6 月 28 日,浙江省天台县公证处出具了“(2000)天证字第 631 号” 2 《证明书》,就上述股权比例变动事项进行了公证。 2003 年 8 月 15 日,万胜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邬永强 400.00 40.00% 2 周 华 400.00 40.00% 3 周良云 200.00 2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4、2007 年 4 月,万胜有限第二次股东变更并增资至 3,100 万元 2007 年 4 月 12 日,万胜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100 万元,其中周良云由 200 万元增加至 310 万元,邬永强由 400 万元增加至 1,240 万元,周华由 400 万元增加至 1,240 万元,周宇飞新出资 310 万元。上述增资方 式均为货币。 台州中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台博会验字[2007] 第 86 号”《验资报告》。 2007 年 4 月 16 日,万胜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增资后,万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邬永强 1,240.00 40.00% 2 周 华 1,240.00 40.00% 3 周良云 310.00 10.00% 4 周宇飞 310.00 10.00% 合 计 3,100.00 100.00% 5、2010 年 1 月,万胜有限第三次股东变更 2010 年 1 月 8 日,万胜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由陈金香继承病故股东 周良云的全部股权并接收陈金香为公司新股东。 3 2010 年 1 月 8 日,天台县赤城街道永宁社区出具《法定继承人证明》,证明 周良云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陈金香、子女周宇飞、周华、周雪飞。同日陈金香、 周华、周宇飞及周雪飞签订《协议书》,确认周良云生前拥有的万胜有限股份由 陈金香继承,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权。 2010 年 1 月 21 日,万胜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股权变更完成后,万胜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邬永强 1,240.00 40.00% 2 周 华 1,240.00 40.00% 3 陈金香 310.00 10.00% 4 周宇飞 310.00 10.00% 合 计 3,100.00 100.00% 6、2011 年 6 月,万胜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6 月 17 日,万胜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5,100 万元,其中陈金香由 310 万元增加至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邬永强由 1,240 万元增加至 2,0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周华由 1,240 万元增加至 2,0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周宇飞由 310 万元增加至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增资方式均为货币。 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信会验 [2011]第 270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6 月 22 日,万胜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增资后,万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邬永强 2,040.00 40.00% 2 周 华 2,040.00 40.00% 3 陈金香 510.00 10.00% 4 4 周宇飞 510.00 10.00% 合 计 5,100.00 100.00% 7、2014 年 8 月,万胜有限分立 2014 年 5 月 30 日,万胜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派生分立为两个公 司,分别为万胜有限和万胜控股,分立后,万胜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1,100 万元, 万胜控股的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分立基准日为 2014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30 日,万胜有限将分立公告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胜有限截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33040240 号”《审计报告》。 2014 年 7 月 15 日,万胜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分立方案 的决定》。 2014 年 7 月 15 日,万胜有限全体股东在天台县签署《分立协议》,约定万 胜有限拥有的账面价值 1,813.00 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浙江万和汽车配件有 限公司 65.21%股权、上海蔚暄实业有限公司 90%股权),账面价值 223.44 万元 的土地使用权、315.05 万元的在建工程、1,004.45 万元的固定资产(包括四宗杭 州的房产、四宗天台的土地及其地面上的建筑物等),账面价值 1,412.03 万元的 对四名自然人股东的其他应收款,以及账面价值 6,171.15 万元的现金等资产分立 给万胜控股,其余资产由分立后的万胜有限继承;分立前的公司债务由万胜有限 承继,分立后的万胜控股对分立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万胜控股的股东为 邬永强、周华、周宇飞、陈金香,其中邬永强、周华均持股 40%,周宇飞、陈金 香均持股 10%。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减资分立进行验资,并出具了“瑞 华验字[2014]33040002 号”《验资报告》,对万胜有限的减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33040003 号” 《验资报告》,对新设立的万胜控股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4 年 8 月 1 日,万胜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5 此次分立完成后,万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邬永强 440.00 40.00% 2 周 华 440.00 40.00% 3 陈金香 110.00 10.00% 4 周宇飞 110.00 10.00% 合 计 1,100.00 100.00% 分立后万胜控股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邬永强 1,600.00 40.00% 2 周 华 1,600.00 40.00% 3 陈金香 400.00 10.00% 4 周宇飞 400.00 10.00% 合 计 4,000.00 100.00% 8、2014 年 8 月,万胜控股对万胜有限进行出资,万胜有限股东变更并增加 注册资本 2014 年 8 月 6 日,万胜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800 万元,同意接收万胜控股为公司新股东,万胜控股以货币方式出资 5,700 万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 33040004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8 月 13 日,万胜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增资后,万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万胜控股 5,700.00 83.82% 2 邬永强 440.00 6.47% 3 周 华 440.00 6.47% 6 4 周宇飞 110.00 1.62% 5 陈金香 110.00 1.62% 合 计 6,800.00 100.00% 二、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1、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形成情况 2015 年 4 月 29 日,经万胜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由万胜有限全体股东作为 发起人,以天健所出具的“天健审[2015]3922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15,890.94 万元,扣除 3,500.00 万元现金分红后的余额 12,390.94 万元为基数,折为 10,000 万股(各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不变),净资 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 2,390.94 万元转为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所出具了“天健验[2015]125 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坤元 评估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母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 报告》(坤元评报〔2015〕169 号),公司未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万胜智能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并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万胜控股 8,382.35 83.82% 2 邬永强 647.06 6.47% 3 周 华 647.06 6.47% 4 周宇飞 161.76 1.62% 5 陈金香 161.76 1.62% 合 计 10,000.00 100.00% 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的股权变动情况 (1)2016 年 12 月,万胜智能增资至 10,5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引入张 7 建光为公司股东,向其发行 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0 元,每股面值为 1 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000.00 万元增加为 10,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张建光向本公司投资 1,000.00 万元,其中 500.00 万元计入本公司注册资 本,500.00 万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 天健会计师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10 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全部到位。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万胜控股 8,382.35 79.83% 2 邬永强 647.06 6.16% 3 周 华 647.06 6.16% 4 张建光 500.00 4.76% 5 周宇飞 161.76 1.54% 6 陈金香 161.76 1.54% 合 计 10,500.00 100.00% (2)2016 年 12 月,万胜智能增资至 11,794.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引入员 工持股平台万胜智和为公司股东,向其发行 1,29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5 元,每股面值为 1 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500.00 万元增加为 11,794.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 1,294.00 万元。万胜智和向本公司投资 2,393.90 万元,其中 1,294.00 万元计入本公司注册资本,1,099.90 万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 天健会计师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11 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全部到位。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就 2016 年 12 月注册资本增加事项完成了工商登 记变更。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8 序号 股 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万胜控股 8,382.35 71.07% 2 万胜智和 1,294.00 10.97% 3 邬永强 647.06 5.49% 4 周 华 647.06 5.49% 5 张建光 500.00 4.24% 6 周宇飞 161.76 1.37% 7 陈金香 161.76 1.37% 合计 11,794.00 100.00% 三、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上述股本演变过程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阅读《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确认该说明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邬永强 周 华 周宇飞 陈东滨 李兆刚 尤敏卫 陈 波 肖 燕 全体监事签名: 汪传荣 叶惠智 陈立武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姜家宝 黄保发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