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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胜智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0-19  

                        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兴业东三街 15 号公司

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永强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7,985,5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28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为 117,94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

票表决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45,56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为 6,663,2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72%。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为 6,617,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83%;通过网络投

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45,5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5,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18,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7%;反对 45,0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7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85,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5,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5,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5,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5,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5,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5,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5,0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见证律师:杨钊、吕兴伟

    2.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

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

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