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5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胜智能”)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我们作为
万胜智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审议了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是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要求。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
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