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胜智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1  

                        证券代码:300882            证券简称:万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兴业东三街 15 号公司
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永强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7,95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11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为 112,94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210%;通过网络投票
表决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01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908%。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为 6,635,2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为 1,617,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87%;通过网络投
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01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08%。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
                                   3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2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2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2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2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62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见证律师:吕兴伟、周正杰

    2. 结论性意见:


                                   5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
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
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