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6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胜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专业能力等,其能够胜任公
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4. 陈东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
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邬永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陈东滨先生、姜家宝先生、丁正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东滨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肖祖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1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 波
年 月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肖 燕
年 月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尤敏卫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