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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昌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

出,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高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

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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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000万元(含税),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形

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9股,合计转增7200万股,本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200万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2
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均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报告期的前述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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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构

成,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绩效部分根据在完成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

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情

况进行评定,并根据经营业绩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终考

核和奖励;此外,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考核

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调整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或津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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